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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办工作职责
日期:2022-11-04 16: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10

一、发展规划管理

1.学校发展规划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各大学的发展规划文本研究、校内外条件和环境数据的收集分析,为学校发展规划的研制提供必要的背景分析、资料分析等。

2.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牵头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3.规划实施管理与监控: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调整、验收等过程管理与监控,协调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分解及具体实施,检查评价规划实施的绩效。

4.重点重大项目方案论证:参与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方案的论证,从学校战略规划的角度提出参考咨询意见及建议。

5.学校转型发展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牵头组织编制学校转型发展建设方案,负责具体实施和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和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专项管理,上报、检查、验收工作。

7. 积极探索学院发展的新形式、新途径。

8.做好对外联络和拓展工作。主要联络教育部规划司、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教育厅体制改革办公室以及其他高校发展规划处、联盟主席单位。

二、硕士点筹建工作

1.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培养、毕业、导师遴选等相关工作。

2.负责对接省学位委员会,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验收评估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硕士授权单位和硕士授权点的相关筹备工作。

4.负责学校硕士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的申报、验收、评估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

1.收集研究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教育政策和教育动态,为学校的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研究报告、规划方案。

2.及时掌握和跟踪国内外的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政策与走向,尤其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沿动态和国内同类院校的最新动态,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咨询。

3.对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及重大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学校提供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4.开展院校研究和本校研究,对学校各项发展数据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并收集全国同类高校基本数据;建立院校研究的数据库,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撰写研究报告,为学校领导和院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5.主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理论铺垫,积累研究成果,以高教理论研究引领院校研究,提升我校在同类院校的影响力。

6.做好外联和拓展工作,加强同省高等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会、国内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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